近日,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管理工作,强化新型墙材产品质量监管,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维护新型墙材市场正常秩序,庆阳市住建局按照国家和省上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下发了《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加强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一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使用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含外地新型墙材产品)必须在市墙改办办理备案登记。二是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建筑工程砌体工程完工抹灰前,必须向所在市、县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管理机构申请现场验收。三是严格执行《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T13545-2014)和《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GB13544-2011)的国家新标准。四是自2015年8月1日起,定期在庆阳市建设网站发布《庆阳市新型墙体材料认证名单》(以下简称《认证名单》)。五是工程各有关责任主体要严格履行责任和义务,各负其责,确保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标准和要求。六是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在签订墙体材料供应协议时应主动出示《甘肃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复印件及当年法定质检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并加盖企业印章。《通知》特别强调,对拒不执行有关政策和法规,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并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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