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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提前完成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统一标识工作部署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1-25  浏览次数:212
核心提示:江苏省海安县提前2个月完成全县新墙材产品认定统一标识工作。海安县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近日对全县新墙材企业第一批产品的标识标
    江苏省海安县提前2个月完成全县“新墙材产品认定统一标识”工作。海安县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近日对全县新墙材企业第一批产品的标识标注率、产品外包装的标识标注率等进行了检查,其标识格式、标识合格率全部合格。2014年底,江苏省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下发《关于统一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标识的通知》,安排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统一产品标识”工作,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江苏省所有取得“江苏省新型墙材料认定证书”的企业,都必须在通过认定的新墙材产品上统一新墙材产品认定标识,以规范新墙材市场的监督与管理。接到通知后,海安县墙改办高度重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标识工作。县墙改办领导率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大力宣传统一标识的作用,向企业说明:新墙材认定统一标识不仅是新墙材产品的“身份证”,更是新墙材企业的“质量名片”。通过统一新墙材产品认定的统一标识,将有效维护企业利益,杜绝劣质墙材混入市场。在县墙改办的精心组织下,4家企业立即组织技术力量开始实施,共有 7个品种的新墙材产品实现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统一标识,并建立健全了新墙材产品的可追溯制度。经检查,海安县新墙材产品统一标识的格式和标识覆盖率全部合格,提前2个月完成江苏省墙改办关于统一新墙材产品认定统一标识的工作部署。为全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监督管理,保障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维护新型墙体材料市场秩序奠定了基础。当前,海安县墙改办领导又深入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大力宣传新墙材产品统一认定标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为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标识新制度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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